关于开通行李寄存功能的公告
为方便旅客,昆山航站楼自2019年2月22日起开通行李寄存功能。行李寄存须知:
一、存取程序
(一)所有寄存物品必须经过安全检查(包括开箱检查),然后凭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护照、军官证、士兵证),登记后方可寄存。
(二)提取行李时,应递交寄存凭证及本人寄存时的有效证件;特殊情况需代取时,请事先提出并填写委托手续,被委托人需出示与委托书上一致的有效证件,并复印相关资料留存。
二、管理规定
(一)枪支、爆炸品、易燃品、毒品、腐蚀性、放射性等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,本处不予寄存。
(二)机密文件、保密图纸等重要资料,各种现金、有价票证、金银首饰、手提电脑、数码相机等贵重物品不予寄存,如掺入包裹内寄存,一旦丢失后果自负。
(三)严禁夹杂鲜活物品、水产品及易碎、易污染等物品。如掺入包裹内寄存,由此造成损坏或污染他人物品的,有寄存人按价赔偿,24小时后,一旦发现食品有腐烂、异味本处将做弃置处理。
(四)行李寄存前必须加锁,如不愿加锁者,内含物品丢失责任自负。
(五)寄存凭证遗失,可凭本人登记时有效证件办理领取登记手续。
(六)寄存凭证遗失造成他人冒领后果自负。
(七)旅客提取行李应进行相应检查,离开柜台后发现问题,我方概不负责。
(八)对保管的行李和物品,逾期1个月不取者,本处将以无人认领物品处理,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。
(九)旅客自行摆放和提取的过程中造成物品损坏、行李寄存设备设施损坏的、他人寄存物品损坏的,由旅客按价赔偿。
(十)由我方原因造成的行李损坏,经协商酌情给予修补费,发生丢失则酌情赔偿,单件行李最高赔偿价不超1000元。
三、收费标准
起存10元,超1小时每小时5元叠加,24小时内最高30元。
四、服务时间:
5:30---18:00
五、联系电话:
0512---50173061
昆山开发区城市航站楼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2019年2月22日
0512-
57169999
0512-
50178887
0512-
50178892